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建的湖南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创业,形成了公安类特殊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
学校地处高速发展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88.45亩,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射击馆、模拟街区、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警务实战综合训练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战术训练场、模拟法庭、驾校等33个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图书馆纸质藏书63万册,各类期刊数千种。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489人,其中专任教师301人,正教授29人,副教授14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22人,三级警监以上高级警官31人。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交通管理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办了8个公安类特殊专业和6个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校2006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在校学生65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生参照公安类专业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以“面向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每年举办校内大小型就业招聘会数十场。上级领导机关高度重视我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2006年9月湖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联合行文(湘人发[2006]133号)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合理设置职位,须将70%以上的专业设置为公安专业职位,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学校毕业生在历年海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中综合素质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当前学费:3400-5000元/学年(普通本科专业)
我院各类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2012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一)本科专业
侦查学:5000元/年
治安学(含交通管理方向):5000元/年
刑事科学技术(含电子取证方向):5000元/年
禁毒学:5000元/年
警务指挥与战术:5000元/年
法学:3400元/年
行政管理:3400元/年
信息安全:35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500元/年
(二)专科专业
文秘专业:3200元/年
公共事务管理:3500元/年
第四十条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正在上报审批中,最终以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在校管理及毕业待遇
第三十五条
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公安类专业学生在校着公安学员服,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普通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院根据自愿原则动员学生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按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专学历文凭。
第三十八条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娱乐天下的 “快乐之都”
长沙娱乐文化闻名中外,雅文化和俗文化以及海外文化并存,促使长沙成为一座快乐的不夜城,享有“中国快乐之都”美誉。 同时长沙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城市,我国南方(长江以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消费型城市
长沙人重视生活品质,多具有超前消费观念,储蓄率相对较低,而在餐饮和休闲娱乐方面的支出较多。这种消费观也使得许多商家愿意落户长沙。在国民收入与消费水平方面,长沙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两项指标均高出全国城市平均水平,所以长沙是一座不折不扣的消费型城市。
空气湿度大
夏天湿度一般都是在80%以上,下雨前接近90%,感觉就是在蒸桑拿。冬天气温虽没有北方低,但没有暖气,感觉湿冷湿冷的。
吃饭无辣不欢
主食以米饭为主,菜多油重,偏咸鲜。不分男女老幼,普遍嗜辣。无论是平日的三餐,还是餐厅酒家的宴会,或是三朋四友小酌,总得有一两样辣椒菜。
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
随着长沙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大。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53.66万人,占33.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7.35万人,占43.2%。